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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一直生活在老家安徽,是一名保险代理员。2016年6月,一个朋友的朋友找到她,说想帮她找一条赚钱的路子,没有任何成本,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就行,从此小吴就陷入了蹊跷的“美容贷”。》》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迟迟不给患者撤美容贷
这个人说的路子,就是美容贷。
此人告诉小吴,只要愿意,可以假装是医院的客户,用自己的身份证,就能办理一定数额的贷款,贷款是放给医院的,可以不用整形,就拿到不少好处费。
就这样,单纯的小吴从老家被带到杭州,用自己的身份证,在杭州珀丽医疗美容办理了一笔3万元的美容贷。
很快,她拿到了5000元现金,说是这次贷款的酬劳。
可是,一个月后的还款日一到,金融机构就打电话来催还款。小吴彻底蒙了。
她给医院打电话,医院说:“谁的名字办的贷款,就谁来还。”再打,电话就没人接了。
如今,小吴也面临着该不该还贷的问题。
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律师,律师说法:
这是典型的骗贷行为
记者联系了上海一家负责做医疗美容贷款的金融机构,根据他们的统计,仅在浙江地区,自称有被骗贷经历的客户,已经达90人,贷款金额从两千多到7万多不等,总额超过200万。
根据这家金融机构通过客户反查,认为部分医疗美容医院存在联合中介坑害消费者和消费金融公司的现象嫌疑,而骗贷的主要手段是“医院+中介+消费者”编造信息套取贷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美容贷的款项是作为手术费直接打到医院账户上的,若医院没有参与套现,中介是不可能以现金的形式拿到介绍费,客户也不可能拿到分成的。
尽管消费者和美容医院的说法有不少出入,但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唐文斌律师在经过长期调查取证后发现,这里表现出来的,是属于典型的商户利用消费者进行骗贷的行为。
“根据商户与金融机构的协议,消费者申请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用于特定的消费,但是我们经过实际调查,发现在这类案件中,商户实际上并未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或未提供等价的服务。”唐文斌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